2014/9/9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跃东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充分运用办案经验和技巧,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1年下半年某日,甲接到一陌生女子乙的电话,乙自称是与甲相过亲的丙的女朋友,现在和丙感情非常好。乙自称,因为自己的父亲系X省高官,自己是父亲的私生女。因父亲不同意自己和丙的婚事,丙才一气之下才不顾已经和乙的恋爱关系到处相亲的,提出让甲帮她劝劝丙。此后,甲、乙相交甚密,甲将自己的密友丁介绍给乙认识。
再后,乙了解到甲的感情之路一直不顺,丁的丈夫已身患绝症。于是,乙逐渐向甲、丁施加"大师做法"可以改变命运的思想。提出自己父亲的师傅非常灵验,是大师级人物。该大师幼年时父母因车祸双亡,是乙父亲收养并供其接受高等教育后去越南缅甸等地深造算命技能的。有预知未来,替人消灾去劫,牵姻缘等等法力。该大师心地善良,平日里不替人算命,不计钱财,只帮该帮的人。从小就和乙家关系就很亲近,经常到乙家为乙家免费做法事。如果是外人请该大师做法事,最少都是几十万的价格等等。
乙见甲和丁有所心动,便提出,乙可以请该大师为甲和丁的丈夫做法,为两人祈福。要求甲和丁两人支付"心意金"50万元,并以要试探其男友丙是否真心为由,向甲和丁借款20万元。甲和丁向乙支付了上述款项以后,越想越不对劲,感觉自己可能被乙骗了,遂来我们这里咨询。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乙的说法虽然天花乱坠,但是不能自圆其说,经不起推敲。乙这类人,一般会在钱财得手以后,一去不复返。如果这样,甲和丁要想依法维权,那就很困难了。但是,乙这类人,如果觉得对甲和丁尚存在继续欺骗的可能性,那乙一般就不会轻易失去与甲和丁的联系。因此,如果甲和丁要想依法维权,甲和丁需要慎重处理目前自己与乙微妙的交往关系。甲和丁听了我们的分析意见后,对乙有了正确、深刻的认识,坚定了自己的维权决心。表示希望我们的律师为她们具体处理这个问题。
承办本案的朱跃东律师受理本案后认为,乙的行为已经不能用民事欺诈来认定了,乙的行为基本符合诈骗犯罪的行为特征。为达到将乙绳之以法,维护甲和丁合法权益之目的,朱跃东律师首先与公安机关进行了沟通,然后精心的指导甲和丁与乙继续保持沟通。终于在某一天,乙又一次向甲和丁发出邀请,约请甲和丁面谈。就在乙约定的茶社,在甲和丁与乙进行周旋的过程中,朱跃东律师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将乙抓获,并以乙涉嫌诈骗犯罪,对乙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裁判结果】公安机关在现场将乙抓获,以乙涉嫌诈骗犯罪,对乙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