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9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贝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通过精心设计诉讼策略,排除当事人在证据方面的缺陷,最大限度的依法实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基本案情】 甲和乙在网吧相识,自由恋爱两年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
甲、乙双方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但孩子出生两年后,由于甲与婚前认识的男网友通过网络又发生联系,并在隐瞒乙的情况下到外地与该网友见面,被乙知晓。为此,甲、乙双方就此事进行了沟通,甲承认喜欢该网友,提出希望和乙尽快离婚。
鉴于甲对婚姻关系所持之态度,乙表示同意离婚并不纠结甲婚后因喜欢网友导致离婚的过错责任,与甲就儿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是,由于以下三个问题,均缺乏相应的文字、文书作为证据证明:1、甲、乙双方婚后有共同财产N万元,大部分存在甲名下;2、甲、乙双方有共同债权X万元,是甲亲属盖房向甲、乙双方所借;3、甲、乙双方有共同债务W万元,一部分系乙母亲替甲、乙双方偿还信用卡所产生;另一部分是甲亲属盖房向甲借款,甲无款可借,遂向乙母亲借款支付给自己的亲戚而产生。所以,乙为防止上述事实因缺乏证据证明,导致自己在离婚时,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够得到实现,委托我们的律师帮助其依法处理上述问题。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虽然导致甲、乙双方离婚的原因,在甲、乙双方之间,彼此是心知肚明的。但是,一般情况下,在具体办理离婚法律手续的过程中,甲是不会以法定的形式公然承认自己在婚内违反夫妻间之忠诚义务的。所以,在乙表示同意离婚并不纠结甲婚后因喜欢网友导致离婚的过错责任,与甲就儿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妥善处理好与离婚问题有密切关联的前述三个问题,是我们具体承办本案的律师的工作重点。
针对本案的工作重点,具体承办本案的张贝律师,这样设计了自己的工作思路。
第一,因前述三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很可能导致乙在离婚时,其合法权益之实现出现瑕疵,甚至不能够得到实现。因此,在未获得证据可以证明前述三事实存在的情况下,乙不宜立即让甲把注意力从解除夫妻关系方面,转移集中到前述三个问题上。
第二,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在具体办理离婚法律手续的过程中,甲是不会以法定的形式承认自己在婚内违反夫妻之间之忠诚义务的。但是,由于导致甲、乙双方离婚的原因,在甲、乙双方之间,彼此是心知肚明的。且甲、乙双方在此基础上已经就离婚及儿子抚养问题达成基本一致意见。因此,乙应该以不要盲目的直接向法院起诉,或采取刺激甲的方式处理夫妻关系以及前述三个具体问题为宜。
第三,如果乙不采取盲目的直接向法院起诉,或不采取刺激甲的方式处理前述三个具体问题,甲、乙双方应该还是存在很大的对话、沟通的可能性的。
第四,在甲、乙双方存在很大的对话、沟通的可能性的情况下,乙可充分利用这一机会,收集有关证据。以避免在甲、乙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离婚并公平处理前述三个问题的情况下,甲采取不配合态度,导致乙在证据问题上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根据张贝律师的建议,乙在与甲的沟通过程中,通过录音,取得了证据,锁定了离婚原因及前述三个事实。
事实果然如张贝律师预料的那样,甲在和乙沟通数次以后,由于前述三个事实涉及的财产利益较大,且甲也得到了有关法律人士的指点,甲开始否认前述三个事实的存在。甲、乙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离婚并公平处理前述三个问题。
由于乙已经根据张贝律师的建议,在与甲的沟通过程中,通过录音取得了证据,锁定了前述三个事实。因此,张贝律师认为,如果乙认为自己和甲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此时,乙已经具备了通过法院,依法处理离婚问题的有利法律条件。乙表示,自己坚决要求和甲离婚。于是,张贝律师代理乙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本案后,张贝律师认为,虽然本案已经进入了诉讼程序,但是,根据乙同意离婚并不纠结甲婚后因喜欢网友导致离婚的过错责任这一态度,虽然乙已经取得了证据,锁定了前述三个事实。但是,一揽子把这些证据全盘提交给法院,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在乙同意离婚并不纠结甲婚后因喜欢网友导致离婚的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明智的做法应该是把工作重点放在乙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方面。这样,既能实现甲、乙之间和谐解除夫妻关系,节省乙精力之目的,又能实实在在的体现乙的切身利益。同时,甲、乙之间如果能这样好聚好散,从长远来讲,对今后孩子的成长,少给孩子留下阴影,也是相对有利的。
为此,张贝律师与乙进行了沟通。乙对张贝律师的想法,表示高度认同。
考虑到乙良好的愿望需要与乙的切身利益相吻合,张贝律师向乙建议,在起诉离婚的诉状上先不要提出分割前述财产及债权债务的问题。因为这些大部分财产在甲名下,且债权债务多是因为甲亲属盖房等原因产生的,甲又得到了有关法律人士的指点,开始否认前述三个事实的存在。所以,在离婚诉状上不涉及这些问题,可以淡化甲对依法处理这些问题的敏感,防止甲因为经有关人士指点后,提前转移共同财产,否认债权债务,给乙实现自己的切身利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些问题,乙可以在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乙通过当庭增加诉讼请求的方式提出。
由于张贝律师的精心设计,甲在本案的庭审过程中,面对乙同意离婚并不纠结甲婚后因喜欢网友导致离婚的过错责任这一态度,在独立自主的、丝毫不受外力影响的情况下,承认:1、甲、乙双方婚后有共同财产N万元,大部分存在甲名下;2、甲、乙双方有共同债权X万元,是甲亲属盖房向甲、乙双方所借;3、甲、乙双方有共同债务W万元,一部分系乙母亲替甲、乙双方偿还信用卡所产生;另一部分是甲亲属盖房向甲借款,甲无款可借,遂向乙母亲借款支付给自己的亲戚而产生。甲表示愿意本着实事求是、更多考虑乙切身利益的方式,处理离婚以及与离婚有关的问题。
【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甲、乙双方当庭达成离婚协议。本案得到圆满的处理,乙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