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7
农某与苏某从小在同一村屯长大,两家还是邻居,可谓是青梅竹马。双方经自由恋爱后于1996年12月办理了结婚登记,不久便有了爱情的结晶,生育一男孩。然而,由于农某是一名农村代课老师,工资待遇低,夫妻双方在婚后常为家庭的经济问题发生争吵。为提高家庭的经济收入,苏某在2004年春节过后,便不顾农某及家人的劝阻,只身前往广东打工。不料,苏某自从外出打工后便极少回家,即使偶尔回家也对农某和孩子的态度冷淡。此后,农某经多方询问,才知道自己的妻子在外出打工期间已经有了外遇,而苏某对此亦默认。农某在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的情况下,遂于2009年1月7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解除与苏某的婚姻关系。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均表示已无法与对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而选择自愿离婚。法院最后准许他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