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3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宇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打破违法者逍遥法外的幻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AAAA年AA月AA日,甲的手机收到乙发来的微信好友申请。甲虽然具体并不知道乙是何人,甲还是接受了该好友。此后,乙向甲发送了数条谩骂性文字。由于甲并不知道乙具体是谁,甲就没有将这个事情放在心上,但此后,乙不断地用粗鄙、低俗、恶劣的言语对甲进行谩骂、侮辱和诋毁,甲报警并将自己报警的情况,通过微信告知乙。乙遂将甲拉黑。但是,此后不久,乙又将甲从黑名单中拉出,继续对甲进行谩骂、侮辱和诋毁。
甲又向警方报警。警方以不知道乙具体是谁为由,对甲表示此事不好处理。
乙对甲不断的谩骂、侮辱和诋毁,使甲在精神上饱受折磨,甲实在不堪忍受,向我们咨询如何依法处理这个问题。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乙利用网络谩骂、侮辱和诋毁甲,其行为不仅对甲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明显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甲可以依法追究乙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甲委托我们的律师帮助其依法处理这个问题。
具体承办本案的张宇律师认为,虽然从法理上分析,本案的是非曲直是极其清晰的,但是,由于甲不知道乙具体是何人,所以,乙自认为自己匿名辱骂他人是可以逍遥法外的,应当是乙持续不断公然对甲实施侵权行为的侥幸心理。因此,落实乙的具体情况并将乙绳之以法,应该是我们具体处理本案的关键。为此,张宇律师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调查令并与公安机关进行了沟通。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张宇律师查明了乙的真实身份。
令张宇律师感到奇怪的是,在查实乙的真实身份以后,张宇律师发现,甲、乙二人并不认识。为此,张宇律师电话和乙进行了沟通,但是,乙对张宇律师狡辩说,该对甲进行谩骂、侮辱和诋毁的微信号不是自己的。张宇律师严肃郑重地告知乙,乙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乙对张宇律师的正告置若罔闻。
为此,张宇律师代理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对甲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
诉讼过程中,乙辩称,因为自己的朋友是甲的下属,曾与甲发生矛盾,自己是为了替朋友出气,才对甲发送前述微信内容的。
对此,张宇律师严肃指出,乙的言行说明乙毫无法制观念,乙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甲的人格尊严,如果乙不能对此有深刻的认识,甲是不仅有权利要求乙承担民事责任,而且甲还可以依法追究乙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的。负责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完全认同张宇律师的观点,对乙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负责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正告乙,如果乙继续坚持侵犯甲人格尊严有理的错误思想,必将严肃追究乙的法律责任。
面对法律的威严,乙开始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愿意对甲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愿意对甲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
【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院调解,乙停止对甲的侵权行为,向甲书面赔礼道歉并对甲进行了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