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13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丹丹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不简单拘泥于司法习惯,认真研究法律的精神,保证刑事辩护工作方向正确,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基本案情】 甲晚上和朋友吃饭、K歌,酒后驾驶机动车回家途中,被交警通过酒精呼吸测试以及血液检测的方法,检测到甲体内酒精含量均达到200mg/100ml以上,公安机关随即对甲进行刑事拘留,后经甲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公安机关为甲办理取保候审。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甲存在大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以甲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为由,将本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甲委托我们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希望能适用缓刑,以免将来自己的工作、前途受到影响。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统计,2009年1月至8月,共发生3206起,造成1302人死亡,加上特殊案例的催化,醉驾肇事,一时成为全国热议的焦点。在此大背景下,各地法院对在醉驾案件中如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罚标准,认识不尽相同。为有效遏制、预防醉驾犯罪,一段时间内,法院原则上对被告人均应判处实刑,以体现刑罚的严厉性,成为了各级法院的主流审判原则。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更是将对酒驾问题处理的严厉推向了一个高峰。
但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的苏高法〔2013〕328号《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案件的座谈会纪要》中第21条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情节较轻,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被告人,可以宣告缓刑,但被告人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除外。这说明法律在关于如何具体处理酒驾问题的规则方面,是逐渐回归理性,回归刑法的基本原则的。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这更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所规定的,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如何、也应该理性化执行的最好说明。
因此,如何具体处理好本案,我们既要看到近年来法律对酒驾问题的处理,从未给予过一丝宽容。也要看到刑法基本原则对处理酒驾问题的方向性指导。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酒驾未必都是像醉驾入罪之初那样,一律会被判处实刑的。
具体承办本案的李丹丹律师认真的围绕本案,对本案的法律适用以及本案的基本案情,进行了研究。
1、法律适用问题
李丹丹律师认为,对构成犯罪的犯罪行为人来说,具体给予什么样的刑罚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的。具体到本案中,甲是否能够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适用缓刑,不取决于甲的醉驾行为是否属于社会关注的热点,而是要看甲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甲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就是看甲是否更符合被宣告缓刑的这样四个条件,而不是看别的。
2、本案的基本案情
通过调阅本案卷宗,李丹丹律师发现,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的侦查证据表明,甲醉酒驾驶,被当场查处,经酒精呼气测试、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都远远超过了80mg/100ml的醉酒的标准,甲对此亦供认不讳。但是:
1、甲醉酒驾驶的时间在凌晨,当时路上车辆、行人都较少;
2、甲醉酒驾驶的路程,甲刚刚上路行驶五分钟左右即被当场查处;
3、甲醉酒驾驶的结果,未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害后果;
4、甲之前也未有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记录;
5、甲醉酒驾驶被查获时,配合稽查交警进行酒精呼气测试、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6、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悔罪思想真诚。
因此,甲基本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这二项条件。
根据以上分析意见,李丹丹律师认为,如果能继续落实(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二个条件,为甲争取缓刑,还是有可能的。
为此,李丹丹律师与具体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进行了沟通。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基本认同李丹丹律师的前述意见。希望李丹丹律师能就甲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于是,李丹丹律师前往甲所在社区公安机关,请公安机关出具甲从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证明;邀请甲驻地的公安机关、社区、司法所对甲今后有无再犯罪可能进行了评估;希望甲的驻地公安机关、社区、司法所对甲宣告缓刑,是否会对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进行必要的考察。
甲所在地社区认为,酒驾应受到打击,国家已经三令五申。但是,甲还公然酒驾,所以,社区没有太多的必要为甲落实前述和缓刑有关的具体工作。
对此,李丹丹律师耐心的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从甲的一贯表现和甲本次构成犯罪以后的悔罪态度入手,分析了宣告缓刑对甲本人一生的重大影响。
李丹丹律师提出,如果甲能够在被宣告缓刑以后,以此为戒,今后遵纪守法,这相比较将甲投入监狱而言,对甲本人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人生转折;对社会来说,无疑是对甲在人生十字路口伸出了关爱之手。这种效果,积极性应该是显而易见的。
在李丹丹律师的努力下,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调帮助下,当地公安机关、社区、司法所向检察院出具了根据甲的一贯表现,如果对甲适用缓刑,甲再犯罪的危险性较低,对甲宣告缓刑,对甲所居住社区并无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说明。
李丹丹律师将这些说明,及时的提交给了具体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向检察院提交了对甲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检察院采纳了李丹丹律师的意见,在量刑建议书中建议法院对甲宣告缓刑,并在征得甲的同意后,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李丹丹律师又主动联系了具体承办本案的主审法官,指导甲向法院主动缴纳了罚金。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甲犯危险驾驶罪,对甲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