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4
承建工程借用朋友空压机,被债主扣押抵债,朋友将其告上法庭。8月23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梁承怀赔偿甘建树空压机赔偿款5000元。
2008年12月,梁承怀因承建工程需要,通过梁承怀哥哥出面向甘建树借用1.8立方米的空压机一台。因甘建树与梁承怀哥哥系朋友关系,出于情面便将空压机借给梁承怀使用。后甘建树也因工程建设需使用空压机,要求梁承怀归还,但梁承怀说因债务空压机被他人扣押抵债。经过协调,梁承怀在2009年7月7日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在一个月以内归还空压机,逾期未归还,则将空压机折价5000元赔偿给甘建树。一月期限过后,梁承怀未按约定如期将空压机归还,经甘建树多次追催未果后,甘建树向法院起诉要求梁承怀按约定支付赔偿款50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甘建树的个人财产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梁承怀借用原告甘建树的空压机,被扣用于抵偿自已的债务,未能将原物归还给原告甘建树,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梁承怀自愿承诺不能归还原物,则折价赔偿5000元,故原告甘建树主张被告梁承怀赔偿5000元,合法有据,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