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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谦

2024年04月19日 2280次浏览

董谦 律师/党支部书记

联系方式

151-5181-5137;025-52410809

执业描述

董谦律师,女,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同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全国信息化工程师ERP应用资格。现任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书记,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

董谦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民事诉讼、行政立法及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尤以刑事为主,入职以来处理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推动量刑从宽,申诉受案,让有罪者,罪责均衡,让无罪者,免受牢狱之灾。

董谦律师处理案件的专业能力及专业精神,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人文关怀思想广受当事人好评。

典型案例

1、代理涉案8名被告人主犯之一章某诈骗罪,涉案金额35万余元,该数额系阅卷、会见过程中发现重复计算8万余元扣减后的实际金额,有效辩护,检方量刑建议从原4年降至26个月,后判有期徒刑26个月。(案号:20230106刑初527号)

2、代理共同犯罪中的第一被告韩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46.8万余元,后被判缓刑。(案号:20230106刑初695号)

3、代理某缅北电信网络诈骗(胁迫犯)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改取保候审,后依据“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终止侦查,撤案。

4、多起侦查阶段案件,作出有效辩护,推动改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5、代理王某某妨害公务罪,作出有效辩护,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从6个月有期徒刑降为4个月拘役。

6、代理李某某危险驾驶罪(醉酒型)申诉阶段作无罪辩护,历时2个月某市人民检察院已受理申诉,正在复查。

7、代理赵某某1999年妨害公务罪作无罪辩护,历时5个月某省人民检察院已受理申诉,正在复查。

8、代理被害人李某协助向公安机关报诈骗案,涉案金额158万余元,李某系婚恋诈骗受害人,由于存在借条,形式外观倾向于民事纠纷,本人两次报案均无果,后委托我们代写报案材料。公安机关最终以诈骗案立案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9、代理戴某某继承案,争取到应得财产利益。在银行存款、公积金等份额的取得上适度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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