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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又恐遭家暴,律师申请人身保护令促离婚

2024年04月23日 321次浏览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建美

导读 甲乙夫妻双方矛盾加剧,乙为发泄情绪多次打砸房屋装潢和物品,并对甲进行言语侮辱威胁。孙律师认为当务之急是制止乙的暴力行为,于是依法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让乙意识到其行为不合法,且开始理性思考这段婚姻关系。最终经法院调解,甲乙双方协议离婚。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争取必要的法律保护,妥善处理离婚纠纷

【基本案情】 婚后,与的父母共同居住在甲父亲名下A房屋母亲瘫痪在床需要静养,乙表示要将自己与前妻所生13岁左右儿子A房屋中同住,甲认为不适宜,甲多次发生争吵乙离开A房屋到外面居住。

母亲去世甲、双方的矛盾更是加剧。不仅回到A房屋因生活琐事对甲大声责骂,而且还多次冲砸A房屋内的物品及装潢,并且扬言“装修费是我家出的,我有权利把你家砸了,不会让你有好日子过”。甲数次报警,乙冲砸A房屋内的物品及装潢的行为均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甲认为自己继续生活下去每天都提心吊胆,甲、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关系难以维系,想和乙离婚,但又担心乙得知甲要离婚的消息后,再次到A房屋来冲砸,遂委托我们的律师帮助其依法处理和离婚有关的事宜。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是否能够维系,当事人自己是最有切身感受的。针对本案的具体案情,如果将甲要求离婚视为甲的合法权益,那么,解决乙可能再次到A房屋来冲砸的问题,应当是我们目前工作的当务之急。

具体承办本案的孙建美律师认为:甲多次回到A房屋冲砸的行为,无疑构成了对甲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严重威胁。根据乙多次冲砸A房屋内的物品及装潢和扬言的内容判断,乙应当是在冲砸A房屋内的物品及装潢这个问题上,严重缺乏法律意识。据此情形,除依法制止乙的这种非法行为以外,其他任何劝说,都是很难改变乙这种严重缺乏法律意识之状况的。相反,依法制止了乙的这种严重缺乏法律意识的行为,反倒有可能妥善地依法处理好甲、双方的婚姻纠纷。

为此,孙建美律师A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调取了乙冲砸A房屋内的物品及装潢的证据,然后,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帮助甲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在法院签发了《人身保护令》后,乙开始意识到,继续冲砸A房屋内的物品及装潢等行为,并不是没人管的,而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遂开始理性的思考自己和甲之间夫妻关系能否继续维持的问题。

【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院调解甲、乙双方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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